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派出所,其中综合管理机构1个,执法勤务机构4个,派出所4个,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实施案件侦查工作,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拘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 (六)指导全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负责来辖区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本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三)负责公安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五)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负责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七)承办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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